这个小偷犯罪成本有点高
偷了35元获刑6个月
■通讯员汪美芬冯建
本报讯贵州人徐某深夜潜入一户村民家中偷了35元钱,却付出了沉重的代价。7月8日,奉化法院以盗窃罪判处徐某有期徒刑6个月,罚金1000元,这也是自5月1日刑法修正案(八)实施以来,宁波审结的首例入户小额盗窃案。
6月14日凌晨1时,徐某潜入奉化市西坞街道尚桥村村民向某家行窃,不料离开时狗叫声惊扰了其邻居。邻居拿着手电筒查看,发现了正要爬墙逃走的徐某,立即打电话给村主任。村主任报警后,民警将向某家围得严严实实,徐某被民警抓住。
据了解,依据修改前的法律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多次盗窃的才定罪量刑,浙江的标准为2000元以上。5月1日起实施的刑法修正案(八)规定,入户盗窃和携带凶器盗窃不论数额和次数,将一律追究刑事责任。徐某当晚从向某家盗窃了现金35元,但已触犯了刑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