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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版:世相

仲裁公告



  海盐雅趣手袋有限公司:本委已受理陆爱琴诉你单位要求经济补偿金争议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盐劳仲案〔2011〕第39号)裁决书,请你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到本委(地址:浙江省海盐县武原镇绮园路66号劳动保障局四号楼二楼202室)领取(盐劳仲案〔2011〕第39号)裁决书,逾期不领即视为送达。

  海盐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2011年7月11日


浙江法制报世相03仲裁公告 2011-07-11 2 2011年07月11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