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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版:新闻

通过“司考”的应届毕业生注意了

申请职业资格需先网上申请



  本报讯记者从省司法厅司法考试处了解到,根据司法部15日发布的公告,今年应届毕业生申请法律职业资格程序与往年有一项重大变化。普通高等学校2011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参加2010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应于7月15日9时至30日24时,登录司法部网站(httP://www.moj.gov.cn),填写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的相关信息,并在线提交。申请人可以选择在居住地、户籍地或工作地申领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逾期申请的,司法行政机关将不予受理。 

  据悉,我省有这类考生1304人。申请人在网上申请后,应于8月2日至10日,前往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申领地市司法行政机关,提交相关材料。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申请人自行选择内地的地市司法行政机关办理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事宜。


浙江法制报新闻02申请职业资格需先网上申请 2011-07-18 2 2011年07月18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