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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版:前沿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2011-081

  兰溪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工程经浙江省发改委浙发改设计(2011)6号浙发改设计(2011)6号核准同意建设,并已列为浙江省重点建设项目。项目建设规模为日处理生活垃圾400吨(年处理13.3万吨)、总投资约为1.500009亿元人民币,建设地址位于兰溪市黄店镇肥皂村生活垃圾填埋场东侧,计划于2012年12月31日建成。项目业主为兰溪旺能环保能源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银行贷款、企业自筹。 

  本次招标的投标资格审查采用后审方式,招标人为兰溪旺能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委托浙江大地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为代理单位)。

  现将本次招标内容和投标资格条件等公告如下: 

  兰溪旺能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兰溪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工程施工监理 

  1、标段内容:兰溪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工程施工阶段全过程监理; 

  2、资格条件:(1)投标人具有监理综合资质或电力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2)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在投标截止时间时无在建监理工程且符合浙政发[2009]22号文件的相关规定;(3)投标人完成过类似工程业绩,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以总监身份完成过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2006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400吨/日处理及以上的垃圾焚烧发电工程或具有300MW及以上火电机组发电工程。(有效证明材料为:1、监理委托合同或中标通知书;2、工程竣(交)工验收记录的复印件,时间以竣(交)工验收记录中明示日期为准,上述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并至少有一项能体现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如上述证明材料不能体现项目特征的还须另行提供业主(盖章)的证明材料)。(4)投标人及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自2008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前无行贿犯罪记录(以法院判决书日期为准)。

  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1年8月8日9时00分 

  4、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杭州市曙光路140号) 

  招标人将派人于2011年07月18日至2011年07月22日工作日的上午9:00~11:30、下午2:00~4:30,在浙江省招标投标交易中心集中出售招标文件,每本招标文件收取工本费500元,售后不退,逾期不再出售。凡符合资格条件并有投标意向的独立法人,请持《浙江省重大建设工程交易登记手册》,按本公告要求的时间、地点购买招标文件。 

  未取得交易登记手册的投标申请人,应先办理承包单位交易档案登记手续,交易登记请直接点击“交易档案登记系统”,并请在投标截止前3个工作日交纳开标日当月的交易席位费,否则,交易管理系统将无法接受你的投标文件。 

  集中受理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曙光路140号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申请室13号位 

  招标人地址:杭州西湖文化广场19号环球中心25楼 

  联系人:徐勇 

  联系电话:0571-87631327、 

  0571-8526861013857900933

                          兰溪旺能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浙江大地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1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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