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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版:新闻

路桥风险不全是“超限超载”



  交通运输部副部长冯正霖24日在全国交通 

  运输安全生产紧急电视电话会议上要求,贯彻落 

  实今年7月1日起实施的《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进一步加大治理超载 

  的力度,坚决制止严重危及桥梁安全的违法超限车辆上路上桥,维护公路安全。 

  七月里来,多地路桥出现塌陷。18日,大连市在建隧道发生塌方事故,12人被困其中,在 

  此之前几日内,已有多起类似事故发生;17日,肇庆市封开县一段在建江滨堤路出现滑坡坍 

  塌;15日,杭州市钱江三桥辅桥部分桥面突然塌落;14日,福建武夷山风景区公馆大桥坍塌;12日,湘潭市芙蓉路路面坍塌……交通部的说法是,“在最近几起桥梁事故中,多数与严重违 

  法超限超载有关”。客观地说,汽车超限超载当然是路桥安全 

  的大忌,违规上路理当整饬。但退而言之,超限超载车在通过塌陷路桥之前,经过了那么多的 

  大道和大桥,他们的安全系数都因此而“很受伤”?更离奇的是,超限超载车在路过各色收费 

  站的时候为何没有被拦截下?罚款之后即放行的逻辑,难道与交通执法没有丝毫关系? 

  坍塌的路桥难掩当事部门的双重疑问:一是通车时间不长的路桥,面对超限超载如此“脆 

  弱”,这让承受超载的更老的桥梁情何以堪?质量问题疑云不能廓清,建设腐败就无法自证清 

  白;二是交管部门以罚带管的治理方式久被诟病,当这些罚款被计入运营成本,超限超载就成 

  了谋生的本能反应,如果货运只能在超限超载后、去掉罚款挣点钱,“治超”难免被视为一个圈钱的两难游戏。修路建桥,就是让人车行走的,如果不反思 

  是否有“豆腐渣”或者腐败的悬疑,反倒总是怪“超限超载”,实在是一种诡异的逻辑。超限超载只是压垮不合格路桥的“最后一根稻草”,即便没有这些大货车充当某些路桥的“质检员”,一场大雨、一阵大风,同样可以刮下成片的钢筋水泥。正视路桥风险,已经成为一个不容回避的命题。


浙江法制报新闻02路桥风险不全是“超限超载” 2011-07-27 2 2011年07月27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