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瓶里拎过去8瓶缺斤两
工商:煤气公司违反消法将受处罚
■本报记者陈锦通讯员谢长彪
本报讯昨天上午,奉化市的何某等11名消费者将11瓶液化气送到奉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进行检测。结果发现,其中8瓶存在缺斤短两问题。
何某的家中使用瓶装液化气。他发现每一瓶液化气的使用时间长短不一样,这让他产生一个疑问:每瓶液化气的灌装重量都达标吗?
何某决定做一次检测。7月26日上午,在奉化市消保委工作人员的陪同下,何某与另外10名消费者分别提着一瓶购买后未使用过的液化气,来到奉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进行灌装重量检测。
根据国家标准,单瓶液化石油气灌装重量规定为14.5公斤,允许误差正负0.5公斤。而当天参与检测的11瓶液化气,有8瓶不足14公斤,不符合国家标准。
消费者纷纷要求奉化市煤气公司给一个说法。奉化市煤气公司随后派出2名工作人员赶到检测现场,但未对灌装重量不达标作出解释。目前,奉化市工商局和消保委已介入调查此案,工作人员称,煤气公司的做法已经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将对其作出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