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存通知书
绍兴世界贸易中心有限公司:债务人吴芝红已于2011年6月9日将与贵公司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的应支付给你公司的剩余购房款人民币17万元整提存于我处。请你公司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前来我处领取提存标的物。
浙江省绍兴县公证处
绍兴世界贸易中心有限公司:债务人吴芝红、吴水土、吴鸿翔已于2011年6月9日将与贵公司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的应支付给你公司的剩余购房款人民币4万元整提存于我处。请你公司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前来我处领取提存标的物。
浙江省绍兴县公证处
绍兴世界贸易中心有限公司:债务人吴水土、吴鸿翔已于2011年6月9日将与贵公司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的应支付给你公司的剩余购房款人民币17万元整提存于我处。请你公司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前来我处领取提存标的物。
浙江省绍兴县公证处
绍兴世界贸易中心有限公司:债务人梅天品已于2011年7月19日将与贵公司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的应支付给你公司的剩余购房款人民币12万元整提存于我处。请你公司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前来我处领取提存标的物。
浙江省绍兴县公证处
2011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