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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版:世相

一起陈年旧案的非正常执行



  几天前,在富阳市常安镇平安中心,拥挤的办公室里几个身影不停地来回走动着。他们是富阳市法院的执行法官,常安镇的综治干部,案件的当事人以及当事人所在行政村的支书和村主任。

  案件申请人焦虑的神情浮现在脸上。5年前村里采石场发生事故,而事故赔偿款却至今没有着落,他们要的不仅仅是钱,更是要一份对死者的告慰和对活着的人的心灵安慰。案款没有着落,本案被执行人闻某却跑了。申请人一方多次到法院进行信访。如何处理这个案件,让申请人得到满意的答复,这是摆在承办人面前的一个难题。

  执行实施一科第一执行小组的3名成员商量,“何不试试请镇村两级执行联络员帮忙?”3人马上确定分工,科长牵头联系镇综治办主任,确定基本的执行步调;2名小组成员联系村执行联络员,进一步了解案情。经过详细的排查摸底,小组成员了解到:事发采石场虽系被执行人闻某负责,但村里一些干部也有部分投资。

  于是才有了本文开头的一幕。执行法官耐心地做着法律释明工作,镇村两级干部从最基本的人情世故出发,一次次地耐心劝解。由于家中失去顶梁柱,申请人生活困难。见此情景,村里干部的内心被触动了,当即表态案款由他们来承担,并额外补偿5000元。就这样,一起陈年旧案终于有了一个结果。

  此案很有典型意义,农村是一个熟人社会,矛盾往往盘根错节,十分复杂,稍处理不慎就会激化。在案件执行中,法院应该充分利用好镇村综治平台,多互动,做足调查工作,有效化解矛盾,维护农村稳定


浙江法制报世相03一起陈年旧案的非正常执行 2011-08-01 2 2011年08月01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