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万债务一赖7年
公检法合力治服“老赖”
■本报记者余春红通讯员仑法
宁波北仑的俞某至今对7年前遭遇的一起交通事故记忆犹新。7年前的一天,他外出时被一辆轿车撞伤,经过长时间治疗,俞某身体得以恢复。事发后,肇事司机叶某先后支付了11万元的医疗费等费用。
此后,就事故赔偿,俞某起诉到宁波北仑法院。该院经审理,判决叶某赔偿俞某15万余元,扣除已经支付的还需支付4万元。叶某表示自己向保险公司理赔后一定会还清欠款,并拿走了所有的票据,但此后便没了下文。
久久等不到剩余赔款,俞某只好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立案执行后,向叶某所在的北仑暂住地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谁知叶某从此卷起铺盖消失了。
叶某老家在三门,于是北仑法院委托当地法院执行。一段时间后,接受委托执行的法院以被执行人叶某无财产可供执行为由退回了案件。
案子陷入僵局。2006年,俞某经过自己的多方打听,得知叶某已经在保险公司理赔,拿到了保险金,完全有能力偿还4万元赔款。北仑法院执行法官得到这一消息后,赶赴叶某老家执行,无奈的是叶某却避而不见。法官发现,叶某家新盖了房子,虽不算豪华气派,但也是有模有样的两层小楼。
时间一晃到了2007年,俞某的执行案件依然毫无进展。北仑法院执行人员认为叶某的行为已经符合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罪的条件,遂将案件移送叶某所在地公安机关进行刑事侦查。
然而,公安机关追查叶某3年之久,还是没有下文。北仑法院执行人员说,多次联系派出所,派出所都告知找不到叶某。
“不能再这样无限制地拖下去!”今年1月,北仑法院向三门县检察院发出司法建议,要求对叶某涉嫌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罪一案进行检察监督。该县检察院经查实后对此案进行了督办。日前,躲了7年之久的叶某被请进了派出所。这一次,他总算“爽快”地当场支付了俞某4万元赔偿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