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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版:纵深

赴台合璧展的《富春山居图》享有多重保险

浙博的文物上始终都有一座“金钟罩”



  从文物失窃案到用于科研的哥窑瓷器损坏事件,今年的故宫很不淡定。故宫的不安,也引发了我省民众对浙江博物馆珍贵藏品的担忧。日前,记者前往浙博一探究竟。

  人防技防:

  无形的“铁布衫”

  老刘在浙博当了好几年经济协警。从上半年起,老刘感到无论是他,还是展厅管理员,在安全防护上的工作压力比往年增加了不少,在对办公区、库区和展览区轮流巡查上尤为明显。“现在连地板缝里的电线都要去检查,生怕因为短路而发生火灾。” 

  除了工作人员每天24小时的轮流巡查外,杭州市公安局消防支队的不定期抽查也比往年频繁了许多。8月9日,杭州市消防支队便“不请自来”,在浙博武林馆区进行了抽查。而这一切,都是为了确保馆内文物的安全。 

  而在技术安防系统上,浙博保护科科长冻军喜告诉记者,浙博采用了声音探测器和红外线感应等技术。不法分子只要一出现,报警系统就会立即启动。

  科研修复:

  用标本代替文物

  保护文物的第一步,是保护文保单位。而在确保博物馆没有惊魂夜后,如何保护文物自身不受损成了重中之重。 

  不久前的故宫文物受损事件让浙博技术保护部主任郑幼明惋惜的同时,又感到庆幸。“对文物进行科学研究是大型博物馆都在进行的工作。浙博的经验是,在对文物进行研究时,尽量选用浙江省文物考古研究所采集来的文物标本进行研究。如果需要借用藏品进行研究,必须由馆长亲自审批。”这意味着,因为科研导致馆藏文物受损的概率,在浙博被降到了最低。

  技术保护部目前共有9名资深专业技术人员,没有一人曾因对文物进行研究导致文物受损。浙博也尚未出现因科研性修复造成文物受损的事件,如果出现,浙博将报至文物行政部门,依照相关法律处理。 

  而在文物的保护性修复上,技术保护部更不敢掉以轻心。“在保护性修复上,法律规定了严格的修复标准和操作过程。一件文物修复前,需要技术保护部按标准检查,并提出修复方案,然后交由文物行政部门审核,反馈回博物馆后,再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具体操作,修复完成后仍需进行反馈。”郑幼明说。

  飞跃重洋:

  从保险箱到保险金

  可能导致文物受损的除了修复工作外,另一个重要原因是跨省跨市乃至飞跃重洋的展览。为了保护这些珍贵文物,浙博的做法是花重金买保险。 

  “每次有文物运出去展览,我们会为每一件文物购买保险。”浙博工作人员介绍,为了方便搬运,还会为每件文物量体定做保险箱,在箱子里面充填防震材料,让文物不会因为晃动而受损。当然,必要时公安、武警等会全程押送。

  不久前,从浙博运往台北故宫博物院展览的《富春山居图》便是个例子。浙博为《富春山居图》的每一件配套文物都定制了保险箱,并购买了1亿元的保险。 

  尽管做好了各方面的保护,也会有不可预期的文物受损情况。浙博负责人告诉记者,几年前,浙博曾将一批文物运往日本展览,日本方在布展期间,展厅内的吊灯掉下来砸中了其中一件文物,导致文物轻微受损,日本方进行了全额赔偿。

  建章立制:

  从制度上确保万无一失

  浙江省文物局文物安全处处长沈坤荣说,浙江省共有馆藏文物60万件左右。《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和《浙江省文物保护管理条例》是实施文物保护的依据和准则。 

  为了令《浙江省文物保护管理条例》能进一步满足文物保护管理的需要。2009年,浙江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对《浙江省文物保护管理条例》作了修改:国有文物收藏单位之间因举办展览、科学研究等需借用馆藏一级文物的,应当经省文物行政部门批准,并报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备案;借用馆藏二、三级文物的,应当将借用文物清单和藏品档案副本报省文物行政部门备案;借用其他馆藏文物的,应当报主管的文物行政部门备案。另外,利用文物保护单位进行电影、电视和其他音像制品拍摄的,拍摄单位应当提前10天向文物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经依法批准后方可拍摄。 

  浙江博物馆办公室主任徐永盛告诉记者,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浙博根据自身馆藏情况,制定了《浙江省博物馆藏品管理办法》。在文物出入库、注销、保养、修复等方面都建立了分类管理制度。而在馆藏安防方面,也建立了和馆藏特点相适应的安防制度,确保安全防范万无一失。


浙江法制报纵深06赴台合璧展的《富春山居图》享有多重保险 2011-08-11 2 2011年08月11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