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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版:社区

仲裁公告



  杭州亿豪房地产营销有限公司,住所:杭州市江干区艮山西路62-64号杭州蓝天宾馆主楼B216室。法定代表人:吕路。申请人李兰与你单位要求支付加班工资等劳动争议一案,本委依法受理。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仲裁庭组成人员及开庭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0日内。并定于2011年10月26日上午9时在江干区劳动争议仲裁庭(杭州市江干区景昙路98-2号204室)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决。

  杭州市江干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2011年8月17日


浙江法制报社区03仲裁公告 2011-08-17 2 2011年08月17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