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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版:实话

“燕窝”假辟谣提示新动向



  所谓的“企业自律”自查自纠”自我保证”都是靠不住的,政府监管部门对可疑企业不能只听其言,更要观其行,决不能因为企业的“拍胸脯保证”就让其轻松过关。   

  最近浙江燕窝市场血燕产品被查出亚硝酸盐含量普遍较高,长期食用易致癌。随即“马来西亚官方”召开新闻发布会辟谣。然而媒体调查发现,7月26日在杭州举行的“马来西亚官方新闻发布会”中的外籍官员身份不实,不仅召开发布会的政府部门不存在,而且来头最大的两个官员在马来西亚也“查无此官”。经工商部门调查,两人均为冒充。(8月16日《新京报》)

  食品安全大如天。我国立法已经加重了危害食品安全生产经营企业的法律责任,也强化了所有食品监管部门的管理责任,严肃追究、严格问责。然而,总有些生产和经营企业见利忘义,昧良心丢诚信。当被政府监管部门或者媒体公众发现揭露之后,它们的第一反应不是认真配合,自查自纠,认错道歉,彻底整改,而是上窜下跳,千方百计采取各种或明或暗手段,竭力掩盖事实,甚至指鹿为马,以对抗监管,达到继续蒙骗社会公众和消费者的目的,维护自身利益。

  类似的事件比比皆是:味千拉面在“猪骨汤精”和“猪骨汤浓缩汁”之间大搞文字游戏式的脑筋急转弯;肯德基则利用中国人对豆浆“现磨现做”的传统定势思维而大肆售卖偷梁换柱后的所谓“醇豆浆”……总之,多数当事企业在面对食品安全质疑时,能躲就躲,能否就否,能掩就掩,不少情况下不顾事实,假话连篇,且理直气壮,毫无悔意。

  这就是当前食品安全方面的新动向,它明确警示我们:所谓的“企业自律”“自查自纠”“自我保证”“信誓旦旦”都是靠不住的!政府监管部门对可疑企业不能只听其言,更要观其行,对可疑食品要依靠权威机构严格的产品质量检验,让证据说话,决不能因为企业的“拍胸脯保证”就让其轻松过关。这也提醒广大消费者,不要轻易相信当事企业包括它们的行业协会的辟谣之举,因为它们都是“利益关系人”和“利益攸关方”,很难做到真正的客观中立。相信权威渠道的信息和自己独立的判断,才是对自己负责。


浙江法制报实话02“燕窝”假辟谣提示新动向 2011-08-18 2 2011年08月18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