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余杭区“五五”普法十大法治事件回顾
1、论证出台《“法治余杭”量化考核评估体系》,并委托中立机构逐年开展法治指数评审活动,针对失分和短板问题整改提高,不断夯实法治建设的工作基础。
2、制定出台《杭州市余杭区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规范行政决策体系,并探索镇乡(街道)、机关部门行政决策程序范本,进一步促进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提高行政能力和施政水平。
3、2009年1月,余杭区政府第二十六次常务会议实行网上直播,与公众“零距离”。政府决策过程的“全公开”,拉开了区政府“开放式”决策的序幕。
4、2009年8月,余杭区人大召开政府半年度工作报告会,改变以往单一报告的方式,添加了“区长答代表问”环节,监督政府工作。
5、建立“网上政务大厅”,并与“数字监察平台”“、网上行政服务中心”对接;权力阳光运行机制导入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进一步完善权力阳光运行机制的硬件、软件建设,规范行政权力。
6、服务征地、拆迁工作组建项目建设法律服务团,出台“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流程图”“、城市房屋拆迁流程图”“、违章建筑行政强拆流程图”和“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规范建设项目。
7、探索行政执法、处罚规则标准,强化内部监督机制,确保行政处罚合法、合理、公平、公正。如余杭区环保局出台《环境行政处罚证据规则》,对环境违法行为的调查取证作了细化。
8、实现村(社区)法律顾问全覆盖,将优质法律服务资源送至村(居)民家门口。
9、制定出台国内首个法律援助质量标准体系,填补了全国法律服务质量标准体系的空白。
10、2010年底,余杭区被全国普法办授予首批“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