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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版:世相

清算公告



  浙江省青田县人民法院已决定对青田县创伟交通工程有限公司进行强制清算,并指定浙江晟耀律师事务所成立清算组。请债权人自清算公告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并提交相关依据,逾期不申报则视为没有提出要求。 

  申报地址:浙江省青田县人民法院办公大楼一楼清算组办公室。 

  联系人:涂勇妙,电话:13905887076;陈利莉,电话:15857886090。

  青田县创伟交通工程有限公司清算组2011年9月2日


浙江法制报世相03清算公告 2011-09-02 2 2011年09月02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