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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版:新闻

杭州市政协原副主席吴正虎受贿一审宣判



  本报讯昨天,湖州市中级法院对杭州市政协原副主席吴正虎受贿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吴正虎犯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湖州中院经审理查明,2000年上半年至2010年6月,被告人吴正虎在担任杭州市第四人民医院院长、杭州师范学院附属医院、杭州师范大学附属医院(杭州市第二人民医院)院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在工程项目招投标、医疗设备、药品采购、人事招录以及款项结算等事项上,为他人谋取利益,并先后多次收受他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619.07万余元。


浙江法制报新闻02杭州市政协原副主席吴正虎受贿一审宣判 2011-09-07 2 2011年09月07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