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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版:纵深

讨薪蹲塔吊68天,真的是“民工”行为吗?



  近日,一篇题为《四川130余名农民工贵州讨薪无果爬上40米塔吊》的报道被各大网站和媒体不断转载,引起了社会舆论的广泛关注。昨天,被这起事件推到风口浪尖的工程承包方、浙江正方交通建设有限公司向本报介绍了更多的情况。目前,水城县劳动部门已成立调查组,正在对“拖欠民工工资”的真实性进行调查。

  包工头:

  民工讨薪蹲塔吊68天

  此前,据相关媒体报道:2009年9月,来自四川巴中市的130多名农民工,在何林太的带领下,从工程五标总承包方浙江正方交通建设有限公司,承包了贵州省六盘水市水盘高速公路庆口大桥和荣昌大桥修建的劳务工程。 

  在缴纳了100余万元的保证金后,何林太代表众人与标段总承包方签订了劳务合同,并按照总承包方的要求,配备了挖掘机、吊车、混凝土输送泵车和各种用于桥梁定型的模板等施工设备。 

  据何林太介绍,保证金和购置施工的机具所需资金,均是施工人员共同筹集的。施工至今,除借支给他们150万元生活费,项目标段承包方的浙江正方交通建设有限公司却以工程亏损为由,始终没有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农民工工资和工程款。经初步估算,浙江正方交通建设有限公司总计拖欠各种款项1000余万元,其中600多万为民工工资。 

  为维护自己的权益,自今年5月25日起,谭勇、张刚两名农民工爬上工地40米高的塔吊顶端共68天,希望借此引起相关方面的重视。 

  谭勇下塔吊的条件是打入其个人账户46万元。8月2日,在政府满足其条件后,谭勇回到地面。而张刚下塔吊的条件是汇60万元到银行账号上。8月3日,在多方努力下,张刚回到地面。 

  随后,因为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谭勇、张刚和为他们送饭的杨永明均被带回派出所调查。8月4日,谭勇被“监视居住”,张、杨两人被刑事拘留。

  承包方:

  不欠民工工资,何来讨薪一说

  媒体对此事的关注令工程承包方———浙江正方交通建设有限公司遭到了前所未有的舆论压力。“何林太对媒体说项目部欠130多位民工共计600多万元工资,并非事实。”昨天,公司负责人胡振荣在接受本报采访时称,何林太及其下属队伍在项目部完成的工程量按项目中标价计算,共计505万余元,在只扣除3.5%税金不计项目管理费的情况下,其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计487万余元。 

  而截至2011年8月30日,项目部已支付款项740万余元,何林太及下属在水盘五标的民工工资也均已付清,其完成的工程量按项目中标价计算全部支付完毕后还超付了252万余元。 

  胡振荣介绍,何林太的桥梁施工队是由何林太、刘本均、谭勇、彭洪全四人合伙组建的劳务施工队伍,谭勇是包工头之一。而张刚与他人合伙买了一台吊车参与施工,由何林太支付吊车租金,五标项目部支付张刚开吊车的工资。至事件发生前,五标已足额支付了张刚的全部工资。 

  2009年9月,何林太施工队进场,隶属原三工区负责人于瑞久管理。由于何林太等合伙人对工程管理计算失误,导致施工成本高,亏损严重,并且经常因资金问题停工,严重影响工期。特别是于瑞久于2010年5月离开五标后,该施工队管理上脱节。 

  为确保施工进度,五标项目部多次提出与何林太直接签订劳务施工合同,但何林太等合伙人因内部意见分歧而未能与五标达成协议,并明确提出退场。对此,五标项目部要求何林太尽快拿出施工结算报告书结账,同时通知其将有关机械设备挪离现场。 

  2010年8月,为了加快施工进度,五标项目部将何林太的劳务民工全部吸收,并补发了被何林太拖欠的民工工资。 

  但是,何林太迟迟不到项目部结算,其合伙人谭勇则在工地组织堵工。“何林太还向媒体称被拖欠工资两年,实际上施工队从2009年9月进场到2010年5月退场,前后施工才8个月。” 

  近日,在六盘水市政府、水盘公司、总承包等多方协调下,决定由第三方对工程进行结算。 

  胡振荣表示“:目前我方已给第三方出具结算委托,但何林太始终不肯出面进行工程量结算。事实上,这起事件是何林太及其合伙人因管理不善导致亏损,在工程退场时,就工程结算问题与五标项目部发生分歧的一般性经济纠纷,与拖欠民工工资毫无关联。”

  政府:

  是否拖欠民工工资即将有结论

  谭勇、张刚上塔吊事件发生后,六盘水市各级政府十分重视,专门成立了由六盘水市副市长带队的领导工作小组,多次召开协调会。 

  此事也引起了四川省巴中市政府的重视。8月11日,巴中市政府民工维权救助中心副主任王晓荣,前往贵州省六盘水市了解情况,并协调事情的解决。9月1日,张刚、杨永明两人被取保候审。 

  目前,水城县劳动部门已成立专案调查组,正在对此事的真实性进行调查。 

  “此前,何林太在网上发布了一些不实的信息。这次,我们针对农民工欠薪问题,要做详细的摸底调查,不仅要求核对民工人数,还有核对每个民工的姓名、做工时间、做工任务、证明人等。到底有没有存在拖欠民工工资的情况,不久便会有调查结果。”领导工作小组中的一位成员告诉本报记者。 

  对此,有业内人士指出,当前在建筑行业中拖欠民工工资的情况确有发生,但也不排除一些单位和个人以“讨薪”为名伺机要挟并达到其提高工程款的目的“,极端讨薪”手段也有愈演愈烈之势,爬塔吊、围堵,甚至打砸和雇人职业讨薪等现象不一而足,这些讨薪手段,不仅妨碍了社会治安,更难以维护自身的权利。合法、理性的维权,才能真正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浙江法制报纵深07讨薪蹲塔吊68天,真的是“民工”行为吗? 2011-09-07 2 2011年09月07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