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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版:新闻

动迁公司为征迁办发“加班补贴”

征迁办主任法庭上辩解“:我是为他们加班的”



  本报讯涉嫌收受两家企业总共76万余元的贿赂,海宁市长安镇政府征迁办原主任庄某昨天在海宁法院受审。 

  庄某,现年47岁,2007年9月开始担任海宁市长安镇高教科研新区征迁工作组副组长兼办公室主任;2009年3月开始担任海宁市长安镇城镇新区征迁工作组副组长兼办公室主任、海宁市长安镇寺弄区块改造征迁工作组副组长兼办公室主任、海宁市长安镇政府征迁办公室主任。

  检察院指控,庄某在担任上述职务期间,共收受海宁雪绒皮草公司唐某,海宁市杭海动迁工程事务有限公司汤某、沈某所送的76.6万元。 

  为了在拆迁和争取用地指标上得到庄某的帮助,雪绒皮草公司的唐某先后两次送给庄某35万元。 

  海宁杭海动迁工程事务有限公司是承接长安镇拆迁工作的,拆迁户都要与该公司签订拆迁协议。该公司先后送给庄某总共41.6万元。从2009年下半年开始到2010年10月,该公司还给庄某所在的征迁办公室发放“加班补贴”11.7万元,庄某分到1.1万元。

  “政府出钱向公司购买服务,征迁办的主要工作就是验收它的工作量,还有就是监督。”昨天,庄某在法庭上说出了动迁公司和征迁办之间的关系。但事实上,征迁办更多的是在帮助动迁公司做拆迁工作。“他们对人员情况不是很熟悉,我们就带带路,帮他们熟悉下环境。” 

  “拆迁户有1000多户,有很多人送我钱,但我都没拿。我拿他们的钱,是因为拆迁工作他们做不了,要我没日没夜地帮他们做。”庄某说“,我经常为了他们而加班,我自己的休息受了影响,所以就收了钱。” 

  庄某在庭上表示认罪。法庭未当庭宣判。


浙江法制报新闻02动迁公司为征迁办发“加班补贴” 2011-09-21 2 2011年09月21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