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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版:一版要闻

当年风云浙商如今黯然神伤

浙玻公司冯光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昨开庭



  ■本报记者金霖萍

  本报讯冯光成,这位曾经风云一时的浙商,昨天在绍兴县法院的审判庭上黯然神伤。2001年,他带领浙江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在香港联交所成功上市,成为境内第一家H股上市的民营企业。如今,他和4名公司高层一起被指控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涉案金额高达47亿余元。 

  案件的卷宗就有1米多厚,绍兴县检察院的公诉人光是宣读起诉书就花了近1个小时。 

  检察机关指控,2005年至2009年,被告人冯光成在担任浙江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光宇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期间,为弥补上述两公司生产投资、银行转贷等大量资金缺口,以支付2%至12%不等的月息,单独或授权光宇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宋宇等其他4名被告人,以公司名义,向100余户社会上不特定个人及单位大量非法吸收存款,合计人民币47亿余元,已归还本金和支付利息共计41亿余元,至今尚有16亿余元本金未归还。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冯光成等5人结伙非法向社会公众吸收存款,数额巨大。其中冯光成系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宋宇等4人系单位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均应当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追究刑事责任,属共同犯罪。冯光成系主犯,其余4人系从犯。冯光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属自首。 

  据媒体报道,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爆发,那一年,同属绍兴的大型集团公司华联三鑫遇困崩盘。作为华联三鑫的两家发起人,展望集团和加佰利集团,因为提供担保而成为银行追债的对象;光宇集团为前述几家集团等提供了担保从而饱受牵连;而浙玻则给光宇集团做担保,成为这一长长利益链条中的一环。一夜之间,债台高筑,冯光成在现实面前回天乏力。 

  法院没有当庭宣判,将择日继续开庭审理。


浙江法制报一版要闻01当年风云浙商如今黯然神伤 2011-09-23 2 2011年09月23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