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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版:世相

为了逃税好房子“卖出”白菜价



  本报讯岱山的张某夫妇和单某夫妇为了在房产交易中规避国家房产政策,可谓煞费脑筋:在申报纳税时,通过故意压低房屋成交价,导致评估机构评估失实,而少缴房产税37万余元。近日,该笔流失一年的税款终于被追回。 

  2010年7月,岱山县高亭镇人民路一间房屋的原房屋产权人张某夫妻将产权建筑面积为673.11平方米的房屋及所占土地以128万元总价款出售给单某夫妻。在土地使用权证办理中,双方商量为了少交税款,在申报纳税时故意压低了房屋成交价格。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采用了成本法进行评估,得出房屋总价为157万余元,双方以此评估报告进行了纳税,缴纳税款20万余元。 

  2011年7月,岱山检察院在工作中了解到上述情况,认为房屋成交价格不符合当前房地产市场实际行情,可能导致国家税款流失,遂向评估机构的主管部门县建设局发出了检察建议,对房屋评估失实情况进行核查。县建设局对此进行了认真核查与整改,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重新对该房屋进行估价。经评估,房屋价值为440万元,双方应补交税款37万余元。


浙江法制报世相03为了逃税好房子“卖出”白菜价 2011-09-26 2 2011年09月26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