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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版:平安

杭州余杭推出全国首个司法所服务标准

服务有规范时限有约定程序有要求


余杭司法所正在调解一起餐馆和周边居民的纠纷
  “纠纷结案时间一般不超过一个月,特别重大疑难纠纷的调解,最长不超过一个半月。”自纠纷调解成功起一个月内必须回访,做好回访记录。”近日,杭州市余杭区司法局出台了《基层司法所公共服务标准》(以下简称《标准》),用标准体系规范基层司法所的责任和行为,将服务理念融入司法所的日常管理。据了解,这一标准在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尚属首列。

  基层司法所有了行为标准

  近年来,余杭区司法局积极探索转变传统基层司法所运作的新方式,本着“让司法行政服务更高效,让群众办事更方便”的宗旨,将“企业标准化建设”的概念引入司法行政工作。今年以来,司法局结合自身工作和基层司法所的实践经验,边研究边实践边完善,最终建立了这一基层司法所标准化管理体系。

  余杭区司法局局长“、基层司法所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课题组组长毛新利说,《标准》的编制注重实用、管用、好用,将基层司法所调解纠纷、安置帮教、法律援助等9项职能进行逐项分解,在梳理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依据的基础上,总结提炼余杭区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已有的成功经验、特色亮点,将司法所服务基层的内容、程序、方法等以标准形式进行规范,具有很强的操作性和实用性。 

  例如,《标准》对调解程序做了规范,必须经历宣布调解主持人及调解员、记录员,告知当事人权利和义务,当事人在《调解告知书》上签字,当事人陈述,当事人举证和质证,当事人辩论,依法进行调解,帮助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告知当事人进行司法确认相关事项等环节。同时,《标准》对社区矫正、归正人员安置帮教、法律援助等职能也都作了进一步明确规范。 

  高标准打造“五星司法所” 

  不仅如此,《标准》对司法所工作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对完成工作的时间作了明确限制。如“,司法所应在2个工作日内对法律援助申请进行初审,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提供援助的决定,在决定日的2个工作日内将相关决定书交与受援人”,“完善镇(街道)、村(社区)及村(居)民小组调解网络,确保辖区内矛盾纠纷调解率达100%,成功率达96%以上”“,做到法律援助应援尽援,打造‘半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当事人满意度达98%,群众知晓度达95%”等等。毛新利说,这些指标均高于上级部门的要求,为使任务能出色完成,就需要司法所人员开动脑筋,探求新的更有效的解决方法。 

  《标准》不仅明确司法所应该“做什么”、“如何做”“、做到什么程度”,还克服了工作的随意性,提高了司法所规范化整体水平。余杭区司法局基层科科长徐景明说,人民调解工作没有对回访做明确规定,但服务标准却要求工作人员自纠纷调解成功一个月内进行回访,并做好回访记录。参与党委政府的依法行政原先是个别司法所的自选动作,今后余杭区将统一行动。《标准》要求司法所主动担任所在镇(街道)政府的法律向导,为政府依法行政当好法律参谋,主动参与镇(街道)政府规范性文件的起草、修改和监督工作,将相关合同的谈判、起草、审查、签订、备案、履行、争议解决等纳入司法所的监督管理。 

  理念和行动由管理向服务转型 

  除了规范基层司法行政的行为,《标准》的另一大特色便是侧重服务的理念,标准的开头即表明,是为了加强基层司法所公共服务规范化建设,增强服务意识,端正服务态度,改进服务方式,全面提升司法所服务水平和质量,提高办事效率。 

  对此,毛新利说,《标准》的制定实现了理念上的创新,也迎合了当下司法行政模式由管理型转向服务型的趋势,使司法所公共服务实现了服务质量目标化、服务方法规范化、服务过程程序化的目标。 

  记者看到,《标准》对基层司法所工作人员的服务礼仪也有专门规定,要求工作人员举止大方、文明礼貌,坐姿端正、站姿挺立,着装整洁,对有特殊要求的服务对象,还要主动提供纸笔和翻译等。 

  浙江省司法厅基层处负责人认为,《标准》的出台和施行有助于增强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主动性和责任性,体现了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有助于巩固司法行政现有的成果、构建科学发展的长效机制,有助于进一步创新和发展基层司法所运行与服务方式,提升司法所为基层群众和社会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的能力与水平。


浙江法制报平安07杭州余杭推出全国首个司法所服务标准 2011-12-01 2 2011年12月01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