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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版:平安

法官提示中小微企业要避开的“法律雷区”



  本报讯在全球经济不景气的背景下,中小微企业如何“过冬”,如何防范经营中的法律风险?昨天下午,杭州下城区法院为企业支招,提醒企业要注意防范32个法律风险,内容涵盖合同订立、合同履行和企业治理等3方面。 

  订立合同时要注意11个事项;履行合同过程中有10个常见的风险;企业治理过程中有11个需要注意的问题……这就是昨天下城法院发给中小微企业的一本小册子中的内容。15家企业代表拿到这本小册子,翻看内容,都称这是法院送上的“及时雨”。 

  谈到企业法律风险的控制,下城法院商事审判庭庭长张晓红特别强调了对公章、财务章、法定代表人章的保管使用问题。她说,司法实践中,常常发现企业存在公章、财务章等保管及使用不当的问题,从而造成纠纷和麻烦。她举例说,甲、乙两个企业合作时,甲将财务章、法定代表人章交乙办理开户,结果乙控制印章后擅自凭章向第三方借款用于合作项目。后乙未按时还款,第三方诉甲、乙共同承担,法院依法支持。 

  为此,张晓红提醒,企业的业务人员对外签约时需要明确授权,公章、财务章的使用和保管一定要规范,否则有可能导致很多纠纷和风险,影响企业的正常经营和发展。


浙江法制报平安07法官提示中小微企业要避开的“法律雷区” 2011-12-01 2 2011年12月01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