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政府原副主任涉嫌强奸少女被诉
■通讯员永检
本报讯11月28日,因涉嫌强奸罪,曾担任过中学教师和永嘉县某镇政府副主任的犯罪嫌疑人戴某被永嘉县检察院起诉。
戴某,35岁,永嘉人,曾是一名中学教师,2008年调入永嘉某镇政府工作,不久后任某中心副主任。今年5月中旬,戴某与某KTV里年仅17周岁的贵州籍坐台小姐陈某结识。5月25日凌晨,戴某借送陈某回家之机,使用暴力手段强行与陈某发生性关系(本报曾作报道)。
今年6月17日,戴某因涉嫌强奸罪被逮捕。从抓获至今,公安机关对戴某做过6次讯问笔录,戴某每次供述都跟着证据不断发生变化。经办检察官认为这充分反映了戴某供述的不客观性。
起诉书上,认定戴某涉嫌强奸罪的证据还有法医物证鉴定书、监控录像、证物提取报告等。永嘉检察院查明,戴某违背陈某意志,强行与陈某发生性关系,涉嫌强奸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