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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版:说法

失地农民能否按城镇居民标准索赔?



  潘女士问: 

  去年10月,我丈夫被车撞伤,导致四肢瘫痪,被评为一级伤残。据了解,城镇居民和农民的残疾赔偿金数额相差30余万元。我和丈夫都是农民,但我家的地已被征用。请问,我丈夫可否要求肇事方按城镇居民标准赔偿残疾赔偿金?

  本报作答:因你丈夫的户籍为农民,按照最高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应以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标准。 

  但是,根据国务院相关规定,失地农民系承包土地全部被征收者,可按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计算;若为部分征收,仍应按农村居民标准计算。


浙江法制报说法06失地农民能否按城镇居民标准索赔? 2011-12-12 2 2011年12月12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