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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版:说法

买越野车自信能越野孰料深陷沙滩损失惨

车主要为过于自信买单


资料图
案情回放:

  2DD9年6月,岱山胡先生买了一辆日产“欧蓝德”越野车,此车性能不错,深得胡先生钟爱。 

  去年9月8日下午,胡先生与朋友一起驾车到岱山的鹿栏晴沙景区观光。他们想把车直接从景区北门开到南门,得知此处有“铁板沙”之称,便决定从沙滩上开过去。 

  于是,朋友的广本轿车在前,胡先生的越野车紧随其后,不料途中胡先生的越野车一个轮子陷入沙中。此时,陷车位置距最低潮位线约15D米,胡先生忙找景区管理员帮助,但车子越陷越深,没多久车窗以下已被海水浸没。次日凌晨,车辆经大型挖机施救才脱离沙滩。 

  胡先生为救爱车共花费了27200元,车虽救起,但已无修复价值。为此,胡先生将景区告上岱山法院。 

  胡先生认为,景区未尽到警示及安全保障义务,致游客财产损失,应赔偿损失共计322035元。景区辩称,原告违反常识冒险驶入沙滩,被告已在景区内张贴游客须知进行警示,事后也积极施救,损失应由原告自行承担。 

  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明知沙滩行车危险,仍心存侥幸,轻信车辆能安全通过,应承担主要责任;被告虽已警示也进行了救助,但未能引导车辆正确停泊,原告在沙滩驾车时也未及时制止,应承担次要责任。据此,判决景区赔偿胡先生6万元。

  法官说法:本案财产损害的事实清楚,争议的焦点主要在于损害产生的原因及双方的责任划分。被告作为旅游服务经营场所,对游客负有安全保障义务。但原告驾车进入景区后,未按规定停车,也存在过错。 

  作为一个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原告应该知道车辆驶入险滩的危险性,但原告却过于自信,轻信自己的车辆能安全通过,这才是酿成本案事故的主要原因。因此,法院作出了上述判决。


浙江法制报说法06买越野车自信能越野孰料深陷沙滩损失惨 2011-12-14 2 2011年12月14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