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法制报 数字报纸


00011版:公告

湖州福晖置业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投资者招募公告

  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5年9月6日作出(2015)浙湖破(预)字第3—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湖州福晖置业有限公司(简称“福晖公司”)破产清算;并于2015年10月23日作出(2015)浙湖商破字第1—1号决定书,指定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与浙江银湖律师事务所担任联合管理人。

  为维持福晖公司营运价值,切实保护消费户的合法权益,现需要引进有实力和有诚意的投资者,根据福晖公司的实际情况拟订了重整投资者招募方案,现将投资者招募方案,公布如下:

  一、福晖公司概况

  福晖公司为房地产项目公司,“东方花园”房产项目是公司的核心资产,项目位于湖州市吴兴区八里店镇草荡漾路。项目于2007年3月26日取得建设用地,证载面积为20495平方米。规划总建筑面积32565.16平方米(其中地下面积3395.6平方米,地上面积29169.56平方米),由2幢多层(分别为五层、六层),8幢联排单体组成。其中排屋47套、单身公寓152套、商业店面12间、商务楼51套。

  二、重整方式

  通过注资偿债收购福晖公司全部股权的方式,取得东方花园项目全部资产【注:核心资产即空置房源包括单身公寓120套、排层15套(营业店面4间、地下停车位52个】以及业务控制权;但已列入应承担实际交房义务的房源除外。

  三、招募方式

  1、接受管理人拟定的重整投资协议;在报名截止日前向管理人交纳1000万元保证金以及不低于6800万元书面报价函,并认可重整投资协议等公开竞价条件。

  2、投资方可报名载止日前向管理人主动索要所需资料并自行核实调查。

  3、公开招募期内有两名以上报名者,同意由管理人另行组织公开竞价程序,依管理人拟定的重整投资协议为竞价条件,价高者得。

  4、在重整计划执行期内,重整投资者应全面接受管理人的监管。

  四、具体组织及时间安排

  1、此次招募由福晖公司管理人组织和初评,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负责监督;招募评审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报名截止日期为2018年2月3日16时止。

  3、报名联系单位湖州福晖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通讯地址:浙江省湖州市二环北路2058号(浙江银湖律师事务所);联系电话:18767293326;联系人:葛律师。

  湖州福晖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2018年1月22日


浙江法制报 公告 00011 湖州福晖置业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投资者招募公告 2018-01-22 2 2018年01月22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