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活着,就是为争一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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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高敏 通讯员 路余 宫柏 瓯文 林怡 谷敏佳
时间:
3月13日
地点:
仙居法院
郑大伯今年75岁,弟弟郑二伯也已过天命之年,两亲兄弟本来相依为命,互相扶持,可近几年,两人为了一条路争执不下。
郑家兄弟的房子一前一后,中间有一条路,是一条原村镇规划建造的道路。村里一时拿不出钱修建,郑二伯便自掏腰包将路填平、整好,方便通行。这条路位于郑大伯房子的后门,郑大伯觉得后门也是属于自己的,就在路边种起了桔树,还放了很多柴火、条石。为这事,兄弟俩不知道吵了多少回。
2014年,郑二伯以排除妨害纠纷为由将大哥告到了仙居法院。法院判决郑大伯清理杂物,恢复道路通行。对于这个判决结果,郑大伯很不服气,在庭审现场就放话,哪怕法院强制执行,也还是会把砖头放到路上的。
判决生效后,郑大伯没有履行义务,郑二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对于这样的兄弟矛盾,执行工作做起来很艰难,2016年仙居法院第三次对郑大伯予以强制执行,可执行人员刚刚离开,郑大伯又立即将砖头等杂物搬回原处,阻碍通行。
杂物移除后又搬回,如此几次下来,法院认为郑大伯拒执行为情节严重,需追究刑事责任。2016年12月,法院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
“人活着,就是为了争一口气!”庭审中,郑大伯坦承,自己为了赌气才这么做的,后来他意识到事态严重,主动与郑二伯一家和解,并承诺不再去堵路。
不过,虽然执行案件了结了,但郑大伯还是为自己的“犟脾气”付出了代价。法院经审理认为,郑老伯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生效的判决、裁定,情节严重,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因为郑大伯与郑二伯达成调解并取得谅解,且年满六十周岁,予以从轻处罚,判处他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