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法制报 数字报纸


00013版:中缝

法院公告

  在本院第二办公区第一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法院

  (2019)浙1003民初1303号

  王海洋:本院受理原告陈云飞为与被告王海洋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浙1003民初130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王海洋于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陈云飞借款本金120000元,并支付自2014年7月31日起至判决履行完毕之日止按月利率1%计算的利息。案件受理费4864元,减半收取2432元,公告费400元,合计2832元,由被告王海洋负担。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并预缴上诉案件受理4864元(款汇:台州市财政局,开户银行:台州市农行,账号:19-900001040000225089001,在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后及时将收据复印件送交本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法院

  (2019)浙1003民初1138号

  何邦林:本院受理原告郏国苗为与被告何邦林加工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浙1003民初113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何邦林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郏国苗加工费126500元。案件受理费3410元,减半收取1705元,公告费400元,合计2105元,由原告郏国苗负担290元,被告何邦林负担1815元。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并预缴上诉案件受理3410元(款汇:台州市财政局,开户银行:台州市农行,账号:19-900001040000225089001,在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后及时将收据复印件送交本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法院

  (2019)浙1003民初1351号

  沈方琴:本院受理原告上海祥达电器有限公司温岭分公司为与被告沈方琴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浙1003民初135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沈方琴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上海祥达电器有限公司温岭分公司货款128740元,并支付利息(按本金128740元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自2019年3月7日起计算至本判决履行完毕之日止)。案件受理费2875元,减半收取1437.50元,公告费400元,合计1837.50元,由被告沈方琴负担。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并预缴上诉案件受理2875元(款汇:台州市财政局,开户银行:台州市农行,账号:19-900001040000225089001,在预交上诉


浙江法制报 中缝 00013 法院公告 2019-05-27 2 2019年05月27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