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案件受理费后及时将收据复印件送交本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法院
(2019)浙1003民初1302号
王震雄:本院受理原告叶佩芬为与被告王震雄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浙1003民初130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王震雄于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叶佩芬借款本金20000元。案件受理费300元,减半收取150元,公告费400元,合计550元,由被告王震雄负担。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并预缴上诉案件受理300元(款汇:台州市财政局,开户银行:台州市农行,账号:19-900001040000225089001,在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后及时将收据复印件送交本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法院
(2019)浙1004民初1952号
卓盛载(身份证号码:3303241976****4033):本院受理原告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卓盛载、王战智为信用卡纠纷一案,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送达相关法律文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适用令状式裁判文书告知书、合议庭成员告知书及开庭传票。原告要求:判令被告卓盛载立即偿还原告信用卡透支款2211.48元(其中本金999.98元,截止2019年2月28日利息1211.5元)及自2019年3月1日至实际偿还日止按月2%计算的利息、违约金;判令被告王战智对卓盛载上述债务负连带责任;本案案件受理费、保全费、公告费由被告负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本案定于2019年8月12日上午09时00分在本院第十三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台州市路桥区人民法院
(2019)浙1004民初1954号
吴兢(身份证号码:3303021990****121X):本院受理原告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吴兢为信用卡纠纷一案,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送达相关法律文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适用令状式裁判文书告知书、合议庭成员告知书及开庭传票。原告要求:判令被告吴兢立即偿还原告信用卡透支款37781.85元(其中本金19999.66元,截止2019年3月1日利息5164.89元、违约金12557.3元,其他费用60元)及自2019年3月2日至实际偿还日止按月利率2%计算的利息、违约金;本案案件受理费、保全费、公告费由被告负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本案定于2019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