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李从梅、潘永超,因违反国家规定,非法处置废油桶污染环境,使社会公共利益受到损害,造成不良影响。本人表示真诚的歉意,保证以后遵守法律法规,不再做出类似的违法行为。
道歉人:李从梅、潘永超
2021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