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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1版:公告

集装箱处理公告

  致:洋浦中良海运有限公司

  兹有贵公司存管于本公司的集装箱3箱(箱号分别为:TGHU0331644、PHLU2047438、JZPU1003506)。鉴于贵公司未按约支付上述集装箱的运输费、堆存费等费用,本公司已于2020年4月8日、2020年5月11日向贵公司寄送律师函,要求贵公司及时付费,但贵公司仍未支付。

  本公司现通过公告方式再次通知贵公司:1、请贵公司立即支付上述集装箱相关费用;2、若贵公司在公告发出后3日内未支付上述费用的,本公司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行使留置权等手段维护本公司的合法权益。

  请贵公司及时联系本公司(联系人:吴宇亭,联系地址: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雉州大道100号,联系电话:0572-2429429),避免不必要的损失。浙江长兴捷通物流有限公司

  2021年5月31日


浙江法制报 公告 00011 集装箱处理公告 2021-05-31 2 2021年05月31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