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贸市场及时整改
通讯员 陶晨
本报讯 日前,温岭市检察院干警在走访中发现,城区多家农贸市场未严格查验并留存猪肉、禽肉等食用农产品的购货凭证、合格证明文件,部分禽类摊户无法当场出示在售禽肉等食用农产品的购货凭证和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经现场取证、询问市场主办方相关人员后,温岭市检察院向相关职能部门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要求对存在上述问题的农贸市场进行整改,并加强日常监管。
收到检察建议后,相关职能部门立即约谈了16家农贸市场主办方的负责人,检查食品经营户186家次,对4家农贸市场责令整改并给予警告,对3家未严格落实索证索票制度的禽类入场销售者立案查处;同时还将推行浙食链应用,实施农产品质量追溯闭环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