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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5版:平安巷

检察守护舌尖安全

  通讯员 朱媚 

  本报讯 因犯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生产、销售豆芽菜的江某某两兄弟被原杭州市下城区法院分别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和3年4个月,涉案的孙某某、王某某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11个月和1年2个月。

  此后,原下城区检察院在履职中发现,刑事判决对江某某等4人宣告了禁业令,根据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上述人员终身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担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在调查核实后,检察院向市场监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一是依法将上述人员禁业限制信息在网站予以公开,并建立数据库备查;二是加强与法院的沟通协调,主动跟踪食品药品刑事案件的审理进展,收集食品药品犯罪案件判决相关信息,及时汇总相关信息,并在网站予以公开。

  日前,在收到检察建议后,市场监管部门将相关信息在政府网站予以公开。


浙江法制报 平安巷 00005 检察守护舌尖安全 2021-08-10 2 2021年08月10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