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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1版:公告

公 告

  三门县人民法院分别于2018年9月6日裁定受理对浙江省三门县康安造纸厂的破产清算申请、于2020年4月26日裁定宣告浙江省三门县康安造纸厂破产。鉴于浙江省三门县康安造纸厂的法定代表人、清算义务人及其他管理人员未能上缴该企业的公章印鉴和营业执照,现公告如下:浙江省三门县康安造纸厂的公章印鉴自2018年9月6日起停止使用,浙江省三门县康安造纸厂的营业执照(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1022148108333B)正、副本自2020年4月26日起作废。

  特此公告。

  浙江省三门县康安造纸厂管理人

  2021年8月30日


浙江法制报 公告 00011 公 告 2021-08-30 2 2021年08月30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