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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详见以下所列细表 基准日: 2024年2月20日
高立峰与张茶云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上述债权依法转让给张茶云,现以公告方式通知债务人和担保人,请你们向张茶云履行还款义务(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者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形,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者承担清算责任。其中“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等。具体担保金额以签订的担保合同等法律文件为准。如公告中主债务人、债权金额、担保人等信息与事实不符的,以签署的合同等法律文件约定为准)。特此公告!
转让人:高立峰 受让人:张茶云 2026年4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