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我本义
这一周,杭州没听见多少雷声,倒是其他地方传来的雷有点响。
同样是陕西省横山县,同样是一起关于矿权纠纷的官司,比起上次陕西国土厅否决“民告官”案判决引发村民械斗事件来,这次“文气”不少———据说“陕西省政府办公厅”只是曾向最高人民法院发过一封函件。不过,里面“如果维持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判决,将会产生一系列严重后果”“、对陕西的稳定和发展大局带来较大的消极影响”等语句还是把我们雷到了。
又是以“维稳”之名。紫金矿业在污染事故发生9天后才披露相关信息,其解释也是考虑到“维稳为重”。越来越多的人学会了用这个词当挡箭牌。可事实一再证明,他们的“操心”有悖法治精神———只有依法办事,才真正有益于维护、促进社会稳定。
“雷人雷事”不断考验我们神经的同时,“好人好事”也在不断涌现。不过,如今做好事,没那么简单了,也要讲究“法律含量”。
有人捡到人家一枚值好几万的钻戒,说是以为戒指是假的,就随手扔掉了。结果,他被法院判赔失主4.6万余元,理由是,他拾得遗失物未妥善保管,且具有主观故意造成损失。
看吧,如果他早点学好法律,早点懂得“遗失物”的含义,当初就不会扔得那么潇洒了。
当“天上人间”夜总会被查封后,很多人对这个词已经习惯了“联想”。而其后,一场发轫于北京的扫黄行动正向全国其他地区迅速传导。迄今,这场风暴已刮向至少26个大中城市。
为“扫黄”叫好,也希望“扫”出长效。盼着有一天,当人们想起“天上人间”这个词,心中升腾起的,仍是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