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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版:速写

嘉兴中院首次网络直播“民告官”案

20多个政府有关部门“一把手”到庭旁听



  本报讯8月10日下午,嘉兴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唐某、朱某不服秀洲区人口计划生育与卫生局征收社会抚养费行政决定上诉一案,并首次通过数字法庭设备网络直播。20多个政府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旁听了这次庭审。 

  唐某、朱某夫妻俩在嘉兴秀洲区开了一家汽车装璜店。唐某老家在安徽怀远,朱某则是秀洲本地人。2005年9月,他们生下一子。2009年7月,他们又生了一个女儿。因不符合生育第二胎的法定条件,2009年12月8日,秀洲计卫局在认定这一违法事实并征得同样具有管辖权的怀远计生部门同意后,对唐某夫妇作出征收社会抚养费决定,合计征收社会抚养费139639元。 

  但今年2月,唐某夫妇却向秀洲计卫局邮寄来了怀远县计划生育委员会作出的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书和其缴费收据(落款时间分别为2009年8月11日、2009年8月20日),并诉至秀洲区法院,称秀洲计卫局违反了“一事不两罚”原则,并且程序违法,要求法院撤销秀洲计卫局作出的抚养费征收决定。 

  然而,在案件一审时,秀洲计卫局给出了证据,证明了怀远县计划生育委员会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书实际作出的时间和唐某缴款的实际时间都是2010年2月初,原来的落款时间是怀远当地个别工作人员违反规定所致,并且,这份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书已被怀远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自行撤销。一审法院最终认定秀洲计卫局对唐某夫妇作出的征收社会抚养费决定不是重复征收,且在作出征收决定前也已履行了告知义务。唐某夫妇的诉讼请求缺乏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不予支持。 

  因为不服一审判决,唐某夫妇又将案件上诉至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经过两个多小时的唇枪舌战,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一审原判。 

  唐某夫妇的案件也成为了嘉兴市中级法院及全市法院系统的网络直播第一案。嘉兴市中级法院副院长徐静霞表示:“通过这起‘民告官’案件,一方面,促进、监督了行政部门依法行政,推动了法制政府的建设;另一方面,也可以增强公民自觉遵守法律法规的意识。”


浙江法制报速写03嘉兴中院首次网络直播“民告官”案 2010-08-12 2 2010年08月12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