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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公告

2014年2月28日



  (2013)湖吴商初字第1037号
  徐璐:本院受理的原告童志荣与被告徐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3)湖吴商初字第103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法院
  (2013)浙金商外初字第29号
  高盛科技有限公司、中科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湖州新元泰微电子有限公司、浙江中科迈高材料有限公司、洪汉民:本院受理原告叶德新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3)浙金商外初字第29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2个月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3)金婺北商初字第469号
  陈慧标、王岳华:本院受理原告徐芳敏诉被告陈慧标、王岳华、葛其海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婺北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
  (2014)金婺白商初字第57号
  倪炳申:本院受理原告余新诉你公路货物运输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和30日内。本案定于2014年6月3日9时在本院白龙桥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
  (2013)金义廿三里商初字第606号
  金华蓝博电子有限公司:本院受理楼校武诉被告义乌市福人对联厂、陈继东、陈建亮、杜边仙、义乌市东亮玩具有限公司、金华市蓝博电子有限公司、任雪琴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送达本院(2013)金义廿三里商初字第60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廿三里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将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义乌市人民法院
  (2013)金义廿三里商初字第559号
  张雅娟:本院受理范清良诉被告龚巧华、张雅娟、贾后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送达本院(2013)金义廿三里商初字第55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廿三里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将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供副本,上诉于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义乌市人民法院
  (2014)金义撤初字第1号
  盛永勤、楼海燕:本院受理原告黎孝萍诉被告于关龙、盛永勤、楼海燕第三人撤销之诉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外网查询告知书及廉政监督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义乌市人民法院第14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义乌市人民法院
  (2014)金义商初字第39号
  陈义亮、林杉杉、傅安平、任金洪、陈继东、任雪琴:本院受理原告吴采建诉被告陈义亮、林杉杉、傅安平、任金洪、陈继东、任雪琴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有关材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转换程序裁定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本案依法由代理审判员穆文好担任审判长,与人民陪审员骆铠铠、杨伟超组成合议庭,定于2014年6月6日9时在第19审判庭公开进行审理。届时被告应按时到庭参加诉讼,逾期将依法判决。 义乌市人民法院
  (2013)金浦杭民初字第135号
  于文集:本院受理原告于继林诉你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2013)金浦杭民初字第135号判决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浦江县人民法院
  (2014)金浦杭商初字第12号
  陈方正:本院受理原告黄保炎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举证期限和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次日起30日内和15日内。定于2014年5月27日上午9点在杭坪法庭开庭审理。 浦江县人民法院
  (2014)金浦商初字第276号
  洪杰:本院受理原告何坚林诉被告洪杰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材料、合议庭组成人员名单和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2014年5月30日上午8时40分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浦江县人民法院
  (2014)金浦商初字第277号
  洪杰:本院受理原告何坚林诉被告洪杰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材料、合议庭组成人员名单和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2014年5月30日上午8时40分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浦江县人民法院
  (2014)金浦商初字第278号
  洪杰:本院受理原告何坚林诉被告洪杰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材料、合议庭组成人员名单和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2014年5月30日上午8时40分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浦江县人民法院(2014)金浦商初字第279号
  洪杰:本院受理原告何坚林诉被告洪杰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材料、合议庭组成人员名单和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2014年5月30日上午8时40分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浦江县人民法院
  (2014)金浦商初字第43号
  洪杰:本院受理原告王淑兰诉你之间的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14年5月29日8时40分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开庭审理。 浦江县人民法院
  (2013)金浦商初字第1721号
  花必来、陈元莲:本院受理的原告金心宽诉你们之间的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3)金浦商初字第172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浦江县人民法院
  (2013)金浦商初字第1722号
  花必来、陈元莲:本院受理的原告金心宽诉你们之间的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3)金浦商初字第172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浦江县人民法院
  (2013)金浦商初字第1766号
  潘勇旺:本院受理的原告潘松萍诉你之间的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3)金浦商初字第176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浦江县人民法院
  (2014)金浦商初字第288号
  李东升: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浦江县支行诉被告李东升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14年6月4日上午8时40分在本院第5审判庭开庭审理。 浦江县人民法院
  (2014)衢柯商初字第74号
  徐裕清: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分行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外网查询告知书、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本案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第14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法院
  (2014)衢柯商初字第81号
  陈春燕、周晓华、严小珍: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分行诉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外网查询告知书、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本案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第14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法院
  解艳君:本院受理原告滕继标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因你长期外出,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审判长尚文婷、人民陪审员鲍振东、赵守德)、风险提示书、开庭传票等。原告起诉要求与你离婚;婚生女由被告抚养;本案诉讼费由你承担。此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30日内,你应当在举证期限内向本院大溪人民法庭提交证据材料,逾期不交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并定于2014年6月11日下午14时30分在温岭市人民法院大溪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温岭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