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不玩虚
宁波引入第三方评估普法成效
本报记者 黄素珍 通讯员 宋涛
本报讯 日前,在宁波市普法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上,宁波市委副书记、市普法教育领导小组组长陈奕君强调,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全面施行“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形成法治宣传教育齐抓共管良好格局,为建设一流法治城市、努力打造“名城名都”作出新贡献。
今年是村(社)区换届之年,宁波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市司法局等部门围绕村(社)区换届工作,设立普法宣传专栏,运用传统媒体、新媒体、LED显示屏,宣传《宪法》《村民委员会选举法》等法律法规和“五不能”“九严禁”“十不准”等相关政策,营造风清正气的换届环境。宁波市司法局法制宣教处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去年以来,宁波市围绕重点工作,组织开展各类法治宣传活动8600余场次,发放宣传资料160余万份,播放法治影视频短片8万余次,接待群众咨询9万余人次。”
推进“最多跑一次”是今年的“一号工程”,宁波市交警局加强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的宣传,在全省率先建立非现场交通违法“一站式处理”服务平台,赢得了市民的广泛赞誉;在开展“五水共治”“剿灭劣V类水”活动中,慈溪市推出了“剿灭劣V类水,慈溪文化在行动”,通过文艺工作者采风写实、巡回演出、百场宣讲、百场展览等形式,深入开展剿灭劣V类水宣讲活动。
实施“法治文化”共建,推进特色法治文化场馆建设是宁波普法工作的一大亮点。“七五”普法期间,宁波市计划每年各地自建一批、地市共建一批,不断扩大特色法治文化景观群落,并向机关、社会、旅游部门进行推介宣传,形成宁波法治文化路线图。目前宁波各地已建成区县(市)级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42个,乡镇(街道)级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139个,村(社区)级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339个,其中有6个被命名为省级法治文化示范点。
为不断完善“谁执法谁普法”工作机制,今年5月,宁波市普法教育领导小组又进一步深化了“谁执法谁普法”的责任机制,完善法治宣传教育责任清单制度,加大“谁执法谁普法”执行力度,形成法治宣传教育齐抓共管的良好格局。
普法工作成效如何,还是要老百姓来说了算。“我们引入法治宣传教育第三方调查、评估机制,对照考评标准,对全市普法教育工作进行抽样调查,把第三方评估作为‘七五’普法工作成效的重要参考依据。”市普法办有关领导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