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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2版:钱塘

司法救助金给了老曹活下去的勇气




      本报讯 “老曹,这是法院的一份心意,能帮你暂时度过难关,请你收下。”11月27日一大早,东阳法院执行法官开着“司法救助直通车”来到该市偏僻山区三单乡钱溪村,将刚刚审批下来的2万元司法救助金送到申请人曹某手中。

      2006年8月,56岁的老曹被东阳市一矿业公司招用,从事采石工作,靠着这份收入勉强养家糊口。但命运跟他开了个玩笑:当年11月的一天,老曹在撬石过程中不慎被重石压伤右脚,后经鉴定构成六级伤残。住院期间,老曹拿出家里全部积蓄,再加上东拼西凑,共付出医疗费等12万余元。2007年12月,经东阳市劳动争议仲裁委仲裁,老曹拿到了胜诉裁决书。

      今年6月,老曹向法院申请执行。可是,被执行人矿业公司已歇业,法定代表人下落不明,又无其他可供执行财产,案件被依法终结执行。

      但承办法官并没有因案件终结而了事。经过调查,法官发现老曹已丧失劳动能力,妻子只能在家照顾,家里没有了收入;大女儿勉强自给自足、小女儿正在上大学,也无法提供帮助。更糟糕的是,老曹家中房屋因火灾化为灰烬,两夫妻只能借住在村里一间废弃房屋内,一连串的打击让他们对生活失去了信心。因此,法院立即启动司法救助程序,特批了司法救助款2万元。

      据了解,今年来该院共为18名特困群众发放司法救助金13笔,金额近达14万元。

      ■通讯员 厉国智 葛怀君


浙江法制报钱塘0002司法救助金给了老曹活下去的勇气 2008-12-01 2 2008年12月01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