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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5版:国税

景宁国税局连续11年稽查案件零复议、零诉讼




      近年来,景宁县国税局在税务稽查案件审理过程中严把“三关”,确保案件质量:一是严把事实证据关。要求检查人员取到的书证、物证、证人证言、鉴定材料等都必须合理合法,准确有效;所有证据要环环相扣,笔录内容要全面清晰真实,确保事实证据确凿。二是严把材料审核关。认真审核案件线索、立案依据及稽查报告,看手续是否完备;查违法事实材料,看认定的违法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三是严把案件定性关。要求具体的行政行为所适用的法律条款必须与所处理的事实的性质相吻合,做到定性准确,处罚恰当。对审理中发现的证据不足、事实不清、定性不准等及时纠正;对政策界限不清、定性有争议的案件及时向上级稽查、法规部门请示,确保定性准确。该局从1997年至今连续11年稽查案件未发生一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吴家田


浙江法制报国税0005景宁国税局连续11年稽查案件零复议、零诉讼 2008-12-16 2 2008年12月16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