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湖国税局加强建筑安装企业税源管理
日前,杭州市西湖区国税局针对涉外审计中发现的部分建筑安装、设计工程及园林、生态工程施工等行业在收入确认和成本列支上存在着随意性,所得税管理存在盲区,提出如下管理举措:一、督促企业在工程部和财务部之间建立有效的沟通和传递机制。工程部必须按施工项目或设计合同建立台账,详细载明项目的名称、合同金额、施工面积、开工完工时间、投入材料和人力情况、施工或设计进度、分包、转包情况;并按月向财务部提供工程施工和进度情况表;二、要求财务部严格按照项目台账建立明细账,按工程进度核算,及时确认收入和配比成本,改变原按收款确认收入和收到发票确认成本的简单做法。对分期收款或跨度一年以上的项目按工程进度或完工百分比结转成本,正确计算当年所得税;三、加强相关发票的审核管理。尤其是成本费用科目必须要有合法的凭证,建安工程完工结算一律使用“建筑安装专用发票”;运杂费结算,使用货运发票;零星小工、杂工结算,使用服务性发票。四、重点核对工程合同价和工程决算金额的差异。对工程已完工但因未决算而不及时确认收入的均按合同价结转收入并确认应纳税所得额;对发现有故意隐匿合同、账外经营嫌疑的纳税人及时移交稽查进一步查处。
■张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