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轿车疑为二手车消保委调解化干戈
【维权故事】
消费者花了16万元购买了一辆新车后,发现该车的车头有被翻新过的痕迹,遂怀疑这是一辆二手车。在与销售商交涉无果的情况下,消费者向消保委投诉。最后,在消保委的调解下,销售商更换了一辆同品牌型号规格的轿车给消费者,并一次性补偿消费者办理车辆保险的直接经济损失1500元。
12月8日,衢州市的邵先生在江山市某汽车代销商处购买了一辆价值162500元的小轿车。第二天,他办好了车辆保险及牌照等手续后,突然发现该小轿车的车头有翻新过的痕迹。他怀疑该车可能是一辆二手车。于是,邵先生将车子开到代销商处提出质疑。但代销商的答复是:这是一辆新车,绝不是二手车,车头上的微小瑕疵属正常现象。
于是,邵先生向江山市消保委城南分会进行了投诉。消保委的工作人员经过调查了解,提出了调解处理的建议。12月11日下午,双方通过协商达成协议:由经销商负责给消费者更换一辆同品牌型号规格的轿车;由经销商一次性补偿消费者办理车辆保险直接经济损失(退保差额)共计人民币1500元;消费者负责将原车保险办理退保手续,并清除保险档案记录。
■通讯员 应洪仁
配图:毕传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