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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13版:维权

6瓶啤酒变76瓶酒店方“退一赔一”




      【维权快讯】

      

      在酒店消费了6瓶啤酒,账单上却记成了76瓶。近日,因账单“出错”多收了消费者630元的酒店向消费者“退一赔一”。

      12月5日中午,林先生和同事到温州市区南浦一家大酒店用餐。结账时林先生等人发现,账单上显示的消费金额为两千多元。经过仔细查看,林先生发现账单上啤酒消费一栏被记了76瓶,事实上他们只消费了6瓶,被多收了630元。

      林先生向酒店方提出赔偿要求,但酒店方只表示了道歉,不同意赔偿。于是,林先生等人向鹿城工商分局南浦工商所进行投诉。工商人员接到投诉后立即赶到现场进行调解。

      工商人员认为,酒店方虽称电脑录入出错,但酒店人员未能及时发现错误并予以纠正,直到结账后才被消费者发现,酒店方在结账单核对上存在“以欺骗性价格提供商品或服务”的问题。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有关规定,当事酒店应根据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总额的一倍。经调解,该酒店除向林先生等人退还多收的630元外,另赔偿了630元。

      ■金勇 潘达源


浙江法制报维权00136瓶啤酒变76瓶酒店方“退一赔一” 2008-12-17 2 2008年12月17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