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娘舅”化解医患纠纷有一套
省司法厅拟全省推广宁波这朵新绽放的“东方之花”
本报讯 “新形势下,如何发挥人民调解的优势化解医患纠纷这一老大难问题,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宁波模式’堪称一项充满智慧、多方共赢、极具生命力的制度创新,值得学习和推广。”省司法厅副厅长吴强军在近日召开的“全省人民调解化解医患纠纷工作机制”宁波现场会上如是说。
2007年12月,《宁波市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置暂行办法》颁布实施,引入了人民调解化解医患纠纷工作机制。今年2月,全省第一个专门化解医患纠纷的行业性专业人民调解组织——宁波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成立。随后,该市所属各县(市、区)也相继建立了类似的人民调解组织。
宁波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马津华主任介绍说,委员会自成立以来,共受理医患纠纷257件,调解成功160件,其中93件为患者死亡的纠纷。半年多的实践表明,运用人民调解机制调处医患纠纷得到了医患双方的欢迎,取得了明显的社会效益。
据了解,省司法厅已将“探索推广人民调解化解医患等社会热点难点纠纷工作机制、推进人民调解安民工程”列入此次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重点调研课题,并将在调研的基础上尽快制定符合实际的总体思路和工作意见。
■本报记者 陈岚
通讯员 彭磊 李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