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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7版:平安浙江

律师首当解散个人独资企业“清算人”




      本报讯 在云和县,个人独资企业天豪玩具厂因受金融危机影响,资金链出现断裂,企业主又因非法集资被刑拘,六百多名农民工半年来的血汗钱没了着落。日前,浙江博翔律师事务所被云和县法院指定为清算人,负责该厂的解散清算。据了解,这是我省律师成功办理的第一例法院指定个人独资企业解散清算案件。

      天豪玩具厂原是在当地有一定名气的出口企业,今年上半年,企业的资金链开始出现问题,还因拖欠员工工资和加工费、材料费等引发上访事件。今年8月,企业主夏某又因涉嫌非法集资上千万元被公安机关刑拘。

      10月16日,经部分债权人申请,云和县法院指定浙江博翔律师事务所为该玩具厂解散清算人。

      “由于这是一家个人独资企业,与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程序不同,也没有先例可参考,因此难度还是比较大的。”浙江博翔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支慧告诉记者,在法院指定清算人后,他们迅速成立了以王健主任为组长的清算组。根据法律规定,解散清算的第一道程序是债权申报,与有限公司的破产规定不同,个人独资企业的债权申报显得较为复杂,不仅对天豪玩具厂享有债权的人可以进行申报,而且对企业主夏某享有个人债权的也在申报之列。

      经过努力,浙江博翔律师事务所不到两个月就完成了债权申报、资产核查、资产评估等工作,并在12月5日以496万元的价格成功拍卖天豪玩具厂的主要资产。

      按照个人独资企业法第29条的规定,个人独资企业解散的,财产应当先清偿所欠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支慧说,由于该企业内部很多部门采用承包方式雇用员工,因此现在他们正在对企业员工进行甄别,力求在年底之前完成,让员工带上应拿的血汗钱过年。另外,该企业债权人的分配方案也将在春节前完成。

      “个人独资企业解散清算在法律上还存在障碍。”对企业破产重整业务有着丰富经验的支慧表示,现有的个人独资企业法对解散清算规定过于原则,缺乏操作性,使得第一次接触这方面案件的他感到了前所未有的压力。所幸实践效果还是比较好的,让企业债权人和员工们能够在极短的时间内获得了最大的利益保障。

      ■本报记者 李道演

      通讯员 徐永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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