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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2版:综合新闻

我选举的代表做了些啥?看这张表格

省人大常委会通过履职情况登记促进代表了解社情民意




      本报讯 省人大代表选出以后为选民做了些什么事?今后,这一选民最关心的事将一目了然。记者昨日从省人大常委会的新闻发布会获悉,我省已对省人大代表联系原选举单位和人民群众情况施行登记制度,代表履职登记表将在每年年底报送省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机构备案。

      据悉,经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讨论同意,省人大常委会出台了《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联系原选举单位和人民群众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省人大常委会代表与选举任免工作委员会副主任顾秀秀说,办法推进了省人大代表联系原选举单位和人民群众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对发挥人大代表的主体作用具有重大意义。

      办法指出,代表联系人民群众以代表小组为基本载体,采取走访、接待来访、召开座谈会等多种形式进行,利用网络、电话、电子邮箱等传媒工具,广泛联系群众。除了参加有组织的联系人民群众活动之外,省人大代表应在日常工作生活中加强与人民群众的沟通和交流,及时了解社情民意。

      “代表在联系原选举单位和人民群众的过程中,发现有关问题时,应当在代表职权范围内推动问题的解决,但不直接处理问题。”办法同时明确,对有关地方国家机关、组织对代表提出的问题的答复或者办理情况,代表应当及时反馈给原选举单位或者相关的人民群众。但是,代表个人不得干预具体司法案件的审理和执行。

      办法还对代表履职情况登记制度予以了具体规定。按这一制度,省人大代表联系原选举单位和人民群众的情况都将体现在登记本上。这些登记本将由代表原选举单位的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机构于每年年底集中报送给省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机构备案。

      据介绍,我省一些市县之前已经施行了对代表履职情况予以登记的制度。从试点情况看,这一办法激发了代表依法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作用的积极性。

      ■本报首席记者 朱兰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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