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直律师所法援案件都“有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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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上半年,省直律师事务所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99件,都被法院全部或者部分采纳,取得了良好的办案效果。”这是省法律援助中心主任陈伟强在近日召开的法官、检察官和省直律师座谈会上透露的。
会上,来自省高级法院、省检察院相关部门的领导纷纷表示,法律援助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不仅仅是律师的责任,也是法院、检察院等部门共同的责任,各部门应相互配合,尽最大努力支持法律援助工作。■本报记者 陈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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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上半年,省直律师事务所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99件,都被法院全部或者部分采纳,取得了良好的办案效果。”这是省法律援助中心主任陈伟强在近日召开的法官、检察官和省直律师座谈会上透露的。
会上,来自省高级法院、省检察院相关部门的领导纷纷表示,法律援助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不仅仅是律师的责任,也是法院、检察院等部门共同的责任,各部门应相互配合,尽最大努力支持法律援助工作。■本报记者 陈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