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效益不好偷电4O多万度
本报讯为节省成本,台州椒江—老板竟想到了在配电箱内安装窃电装置的办法,两年间共窃电40余万度。近日,台州椒江区法院以盗窃罪分别判处老板石某及电工林某有期徒刑11年、10年。
发现配电箱内的秘密纯属偶然。当时,椒江电力公司工作人员为该厂配电箱内加装—套“用电现场服务终端”设备。安装完毕进行测试时,工作人员意外发现配电箱内有—路电失流。经过仔细查看,才在几个电极之间发现了—根本不该出现的铜丝。
“这分明是在偷电嘛。”电力工作人员随即报警。台州椒江警方随后便将企业老板石某控制。据石某交代,2007年的时候由于企业效益不是很好,他想了很多办法来提高管理增加收人但效果—直都不是很好。—次偶然的机会,他发现虽然配电箱有铅封但门还是可以顺利开启,于是便产生了偷电的想法。
有了这个想法后,石某叫来厂里的电工林某,决定采用铜丝搭线的方式进行偷电。石某、林某被抓后,警方会同电力部门调查获知,2年间,石某偷电达40余万度,价值30余万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石某、林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结伙采取秘密方式窃取公共财物,价值30余万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触犯刑法。遂作出以上判决。
■通讯员唐丹苹葛东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