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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版:法治生活

公  告



  根据《司法部关于任命陈颖等十七人为公证员的决定》(司发函〔2009〕345号),我省丽水市莲城公证处陈颖,青田县公证处马永丽,湖州市华信公证处李吉利,宁波市天一公证处金妍、陈梅聪,宁波市鄞源公证处蔡燕莉、缪存云,宁波市明洲公证处王莲君,临海市公证处柳国锋,仙居县公证处徐海军,岱山县公证处王海,温州市东南公证处董芬芬、项正慧,温州市华东公证处林成木丽,乐清市公证处郑洁洁,舟山市方正公证处袁圆,温岭市公证处王微等17人已于2009年12月17日被司法部任命为公证员。

  根据《浙江省司法厅准予变更行政许可决定书》(浙司许公决字〔2009〕1号),浙江省文成县公证处公证员张景华自2009年12月25日始执业机构变更为苍南县公证处。

  特此公告。

  浙江省司法厅2010年1月1日


浙江法制报法治生活03公  告 2010-01-01 2 2010年01月01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