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2010年1月1日
(2009)杭上商初字第1518号
邱武田、李士英、浙江省常山县巨阳砖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朱孝东诉被告邱武田、李士英、浙江省常山县巨阳砖业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须知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次日起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四楼11号法庭开庭审理。 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2009)杭上商初字第1519号
邱武田、李士英:本院受理原告朱孝东诉被告邱武田、李士英民间借贷纠纷—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须知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次日起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1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四楼11号法庭开庭审理。 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2009)杭上商初字第1120号
章勇、刘成东:本院受理原告浙江谭记汽车贸易有限公司诉章勇、章荣锦、刘成东担保追偿权纠纷—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09)杭上商初字第112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2009)杭上商初字第843号
陆宏斌:本院受理原告浙江泰隆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诉被告德清宏耀园艺装饰用品有限公司、柳洁红、陆宏新、陆宏斌、房红亮、柳树松、德清天宏进出口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09)杭上商初字第84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2009)杭上商初字第1038号
谢楼科: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浣纱支行诉被告谢楼科信用卡纠纷—案,案号为(2009)杭上商初字第1038号,因原告申请撤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09)杭上商初字第1038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2010)杭下催字第3号
申请人中国土产畜产浙江茶叶进出口公司因华东三省—市银行汇票(第AA/01-07452045号,出票日期2009年6月9日,出票金额人民币3402.00元,出票人中国土产畜产浙江茶叶出口有限公司,账号:800100023908091001,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浙江省分行,收款人衢州市鑫盛服装有限公司,账号:1209210019201105105,开户银行:衢州市工行营业部)遗失,向本院申请公示催告,本院决定受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94条的规定,现予公告。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利害关系人应向本院申报权利。届时如果无人申报权利,本院将依申请人在公告期满后1个月内提出的申请依法作出判决,宣告上述票据无效。在公示催告期间,转让该票据权利的行为无效。杭州市下城区人民法院(2010)杭下催字第4号
申请人中国土产畜产浙江茶叶进出口公司因华东三省—市银行汇票(第AA/01-07452044号,出票日期2009年6月9日,出票金额人民币982.85元,出票人中国土产畜产浙江茶叶出口有限公司,账号:800100023908091001,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浙江省分行,收款人衢州市鑫盛服装有限公司,账号:1209210019201105105,开户银行:衢州市工行营业部)遗失,向本院申请公示催告,本院决定受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94条的规定,现予公告。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利害关系人应向本院申报权利。届时如果无人申报权利,本院将依申请人在公告期满后1个月内提出的申请依法作出判决,宣告上述票据无效。在公示催告期间,转让该票据权利的行为无效。杭州市下城区人民法院(2009)杭下商初字第1447号
齐腾:本院受理原告杭州德成电子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09)杭下商初字第144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杭州市下城区人民法院(2009)杭西民初字第2690号
沈志龙:本院受理原告杭州古荡工业有限公司诉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09)杭西民初字第269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2010)杭西民初字第17号
蔡大佐:本院受理蒋庆诉你离婚纠纷—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8时5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2522开庭审理。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2009)杭西商初字第1992号
陈金富:本院对原告金祚惠诉你买卖合同纠纷—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09)杭西商初字第199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2009)杭西商初字第1883号
郭嘉:本院对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高新支行诉你方及浙江中汽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浙江中汽担保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09)杭西商初字第188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2009)杭西商初字第1950号
陈爱军、李晓红:本院对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高新支行诉你们与浙江中汽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浙江中汽担保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09)杭西商初字第195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2009)杭西商初字第2156号
郑国林:本院受理张敬才诉你方民间借贷纠纷—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09)杭西商初字第215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2009)杭西商初字第2265号
孔万良:本院对原告袁永金诉你民间借贷纠纷—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09)杭西商初字第226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2009)杭西商初字第2294号
许百春:本院受理周玉强诉你方买卖合同纠纷—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09)杭西商初字第229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2009)杭西商初字第2341号
吴佩良:本院对原告蒋志芳诉你民间借贷纠纷—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09)杭西商初字第234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2009)杭西商初字第2198号
王剑刚:本院对查建明诉你方民间借贷纠纷—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09)杭西商初字第219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翁土瑞:本院受理原告沈春飞诉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5日8时45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法庭开庭审理。 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
单立斌:本院受理原告郑美云诉你离婚纠纷—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和30日内。本院定于2009年4月13日上午9:30在本院新登人民法庭(龙羊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富阳市人民法院